11月18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雷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、不良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不合规被罚款50万元;韦某武、穆某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警告;杨某良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、不良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不合规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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